基金管理

提供的行政服务包括:

监督对托管人所持有的基金证券和资产的管理程序。

在政府机构和相關的代理机构所有必要的登记注册以维持基金股份在相关的交易所上市。

根据「章程」的规定,对基金单位的发行、转让、配股、赎回和购买的管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在基金股东名册(「登记表」)中登记所有基金单位的发行、配股、转让、转换、赎回及/或购买。


在固定的基础上或者根据该基金董事会的决定,对基金进行估值和计算资产净值(NAV)。

保存基金帐务及以基金所在国家的法律要求保存的帐簿和财务记录,或以正确的行为来管理基金的财政。

根据「章程」的规定和该基金的要求,向所有有知情权的人士发送通告、召集通知、报告、财务报表及其它文件。